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霧峰林家開基史的重解–其實林石一直居住阿罩霧 –2014、2015

(摘錄<台灣人的族源>)

◎根據《臺灣霧峰林氏族譜》與林慶弧的<林志芳家族與太平地區的開發> –2014

第一代林石,生於雍正7年1729年,平和縣五寨鄉莆坪社人。1738年父亡、1740年母亡,1746年17歲(虛歲18)時曾來台,遍查可耕之地,但被祖母家書召回。祖母亡後,1754年再度來台,定居大里杙。31歲(1760)時娶妻,隔年回鄉帶來弟弟林壽、林摠,並把父林名江、母曾催娘的遺骸帶來台灣,葬在阿罩霧庄前。3兄弟經營有成,年收入達到1萬石。
【筆者質疑】前二次來回兩岸時都是單身,但單身不可能取得渡台照單,故必都是偷渡,但偷渡成功一次已萬幸,何能4次?福建祖母能把家書送到一個當時仍名不見經傳的大里杙的一個17歲的年輕人嗎?把父母骨骸葬阿罩霧而不葬當時居住的大里杙,豈不怪哉?年收入達1萬石,如何辦到的?另外,1989年《臺中縣志》說,乾隆7年1742,漳州平和縣人林江,率眾族人自大里南下,自阿罩霧部取得土地,興建村落,自此乃稱「阿罩霧」(即今霧峰);但霧峰林家族譜卻記載, 林石之父林名江卒於乾隆3年1738,沒來台。哪一個才對?

1786年林爽文事件發生,1788年被蕩平,林石被牽連而死,400餘甲田產被抄封。五子林大到獄中侍奉父親,竟14歲病死,葬鹿港埔。林石夫人陳益娘帶6房兒孫集体遷到塗城(在大里)。長房林遜在1783年22歲受父親之命,前往平和莆坪建屋以作大難來時逃難之用,卻病死,葬莆坪,留下2子林瓊瑤、林甲寅。但林遜妻黃端娘不見容於婆婆陳益娘(因林爽文起事後林石想逃往福建避難卻被端娘父親阻擋),遷阿罩霧,成為霧峰林家。其他各房留塗城墾植,三、四房子孫部份續往番仔寮發展。但林石、陳益娘都葬在阿罩霧。18年後,1806年林棣(1772~1832)與在霧峰的姪子林甲寅(1782~1838)共同以「漢佃」的身份用300大元買下番界內一塊有26名原住民地主的山地(在今太平黃竹里)的承租權(小租權)。但林棣在2年後退出,由林甲寅獨自經營,據學者推測可能是用來伐木燒炭販賣,因而賺了很多錢。林甲寅擁地200多甲,年收穀4千餘石,一代之間又成巨富,孫子林文察官至從一品的福建陸路提督(惜36歲戰死)、林文欽考中舉人。據林獻堂,林甲寅因土地公託夢而在往大里杙路上的土地公祠座下拾得12金,以此營商,往無不利。林棣五子林志芳的3個兒子後來成立了墾號,開墾太平,據日據時代的登記,僅在頭汴坑庄一地就有134甲地。
【筆者質疑】為何林石、陳益娘、林石2位弟弟與姪兒們也都葬在阿罩霧而非塗城?為何林石與子孫都能在一代內堀起?

生育情況如下:林石1 →6子 →13孫 (=2 +0 +4 +5 +0 +2) →50曾孫 (=4 +0 +19 +22 +0 +5) →116玄孫 (=8 +0 +44 +53 +0 +11) →(?)。【長房】林遜(1762~83病死葬平和莆坪)1 →2 →4 →8 →15 →40;林遜長子瓊瑤1 →1 →1 →0,次子甲寅1 →3 →7 (=3 +3 +1) →15 (=9 +5 +1) →40 (=17 +17 +6)(日據26),是「霧峰林家」的始祖。【二房】林水1766~95海難葬魚腹,無生子,以四弟次子林容山為嗣子。【三房】林瀨(1767~1810葬大苦苓腳,草湖溪谷入山4公里的番界內有苦楝腳,屬太平黃竹里)1 →4 →19 (=8 +6 +4 +1) →44 (=23 +14 +5 +2) →(?)。【四房】林棣(1772~1832葬土地公坑,在車籠埔北勢坑南側)1 →5 →22 (=3 +2 +3 +12 +2 ) →53 (=0 +3 +4 +41 +5 ) →(?),林棣第四子林媽俊1 →12 →41 (=8 +1 +0 +4 +2 +3 +5 +6 +2 +4 +1 +5);第五子林志芳1 →2 →5 +0 (日據)。【五房】林大1775~88獄中侍父卻病死,葬鹿港,以四哥長子林芳碧為嗣子。【六房】林陸(1776~1806葬民壯寮邊,某民設隘寮)1 →2 →0 +5 →11 (=4 +0 +3 +2 +2) →11 (=4 +0 +0 +2 +5)。【林石之弟】林壽(1732~1786/10/4葬霧峰庄前)1 →2 →3,林摠(1734~1779被水漂流不知去處)1 →1 →0。這些生育,除了林志芳的5孫與林甲寅40玄孫中的26位外,都在1895年之前(清據時代)。 –2015

◎開基史的新解–假設林石確實居住大里杙 –2014

1742年平和縣五寨鄉莆坪社人林江(林名江)為阿罩霧一個部族帶來了姓氏與祖籍(所謂「率眾族人…興建村落」),部族中有一位後來叫林石的年輕人,當時13歲,父母雙亡(葬在阿罩霧庄前),由祖母扶養,並有弟弟林壽、林摠。林石17歲時曾到大里杙觀察,但被祖母家書召回。祖母亡後,25歲時他再度回到大里杙。31歲結婚,隔年又回阿罩霧把2位弟弟帶來,從此以來台第一代自居(很多在〝漢人〞間討生活的原住民就這樣在外地成了來台祖)。到了1780年代,大里杙「縱橫皆約有五里,可容萬餘人,比內林姓聚族而居,共有三千餘丁」,包含1773年從平和縣來的林爽文一家6人(父母妻二弟三弟,父 林勸 口供稱原住小溪火燒樓,火燒樓今屬阪仔鎮,與莆坪直線相距19公里),他們所屬的二房長叫林山。林氏共擁田400多甲,年收穀1萬石。林石擔任官設的族長,管理所有聚居當地的林姓人,不管是否有血緣關係。當時姓林的庄還有阿必羅庄(可能是烏日區光明村的阿密哩,在旱溪南岸,旱溪舊名阿拔溝),族長叫林家齊;阿罩霧庄,族長可能是與林石一起勸阻林爽文起事的林繞。林爽文事敗後,3位族長全被連坐而死,大里杙林氏的田產全被抄封。林石妻子林益娘帶兒孫遷塗城,長子林遜的遺孀又帶2子林瓊瑤、林甲寅回到故鄉阿罩霧。林石、陳益娘、林石2位弟弟與姪兒們最後也都歸葬故鄉。阿罩霧林氏有土地200多甲,年收穀4千餘石,依大里杙的人口推估,可能有2400人以上。

◎林家的三、四房(拓墾塗城、番仔寮、太平)有3人在清據時代的生育率超高3 →26 →78(其他十人10 →24 →38),可能有原住民被整編加入 –2015

林石1 →6 →13 →50 →116 →(?)派下,二、五房無生子,長房林遜的1 →2 →4 →8 →15(真正住霧峰的林家)與六房林陸1 →2 →5 →11 →11只是略高,而三房林瀨的1 →4 →19 (=8 +6 +4 +1) →44 (=23 +14 +5 +2) →(?) 與四房林棣的1 →5 →22 (=3 +2 +3 +12 +2 ) →53 (=0 +3 +4 +41 +5 ) →(?),在那時代(1895年以前)是很驚人的。而且呈現多者恆多的現象,林石13孫中,貢獻最大的3孫是三房的林溪(3妻)1 →8 →23 (=4 +2 +4 +1 +4 +3 +4 +1)、林秀(2妻)1 →6 →14 (=3 +4 +3 +0 +0 +4)(未傳者61、48歲亡) +1養、四房的林媽俊(2妻)1 →12 →41 (=8 +1 +0 +4 +2 +3 +5 +6 +2 +4 +1 +5)(未傳者26歲亡) +2養,此三人3 →26 →78(+3養孫),其他十人10 →24 →38 。而且林瀨的19孫、44曾孫中無一幼殤(2孫在17、24歲早亡無傳);林媽俊的12子、41孫中只有2孫幼殤。而六房林陸1 →2 →0 +5→4 +0 +3 +2 +2共11曾孫有3早亡2無子巨富林甲寅3子(娶1+3+1媳)7孫(娶5 +5 +2 +4 +2 +1 +1 =20孫媳)15曾孫則也無一幼殤,但妻妾雖多男丁卻不多。據林慶弧論文,三房林瀨「子孫續往番仔寮發展」,番仔寮庄就是塗城庄(今塗城、瑞城2里)北、東邊的仁化、仁德、健民3里;而四房林棣的子孫也有往番仔寮,第五子林志芳的兒子們更成立墾號,開墾太平。據《大里市史》,目前塗城地區林氏多屬四房林棣的第四子林媽俊(1812~1886葬太平車籠埔,1 →12 →41)派下。筆者懷疑,三、四房正好都往剛解禁的番界開墾,是否都有原住民被整編加入?

以大里、內新一帶為起點來看,依序有旱溪向北,大里溪(支流?子溪)、頭汴溪向東北,草湖溪向東。據1760年的番界藍線圖,旱溪、草湖溪之間的平地都是番界。因5溪包夾又近山而水源豐沛的平地會被劃為番界,必是因為很早就有大量原住民居住。草湖溪北,含塗城、番仔寮、車籠埔的那塊稱「黃竹坑」(在大里溪與頭汴溪交口的南邊有大小黃竹坑隘),北邊與它隔著頭汴溪的稱「大姑婆」。1784年清政府重畫台灣番界線(紫線圖),全面清丈番界內被漢民與守隘熟番侵墾的田園與荒埔時,黃竹坑(有民耕園75甲在北勢坑、車籠埔)、眉目義(民耕田146甲、園13甲)的墾戶代表就是林石,大姑婆的代表是林芳(林玉茹<林爽文事件前的臺灣邊區圖像…>)。林爽文事件後,1790年實施「番屯制」時,此三地都是屯番的養贍埔地。據林玉茹附表六,黃竹坑與眉目義准墾地都以黃竹坑山山根為界,故眉目義應是指黃竹坑南邊的霧峰吉峰里。1760年藍線圖在此處註明「以溝為界」,界東應是平地。溝可能是指笨箕湖溪,該溪發源地笨(糞)箕湖在朝陽科大一帶,林石、林繞曾把林爽文藏該處,阻止他起事。
【參考】《欽定平定臺灣紀略》卷五十四福康安等奏言:「乾隆五十一年八月十五日,林爽文與林泮、林領、林水返、張回、何有志等,在大里杙山內車輪埔飲酒結盟;互相約誓有難相救,結黨搶奪。……有差役黃姓、傅姓訪查曾入天地會之人,藉端索詐,人心不服。林泮、王芬、林領、林里生等起意拒捕,招林爽文入夥。經伊族長林繞、林石等勸阻,將林爽文藏匿山內糞箕湖地方。林泮復來糾約,遂決意聚眾謀逆。」難怪林石會有麻煩

◎但據福康安奏摺,林石一直居住阿罩霧 –2015

《欽定平定臺灣紀略》卷十八:「現令軍機大臣審訊,林小文供:『林爽文所住之大里杙山,縱橫皆約有五里,可容萬餘人,比內林姓聚族而居,共有三千餘丁。……』等語。將來擒獲首犯、剿滅賊巢後,所有林姓各犯三千餘人,俱系黨惡附逆,必須搜捕淨盡,不可使一名漏網。

那為何族長林石的兒子們都沒事?周育民<……台灣乾隆年間的村落形態>(引用《天地會》資料第五冊第85頁)說:「族長之一林石居住在阿罩霧庄,林家齊則居阿必羅庄,林繞可能就是林姓在大里杙庄的族長。」被調來台作戰的協辦大學士、陝甘總督福康安<奏聞拏獲陳泮吳領等要犯摺>:「林石係林爽文族長,居住阿罩霧庄。王芬等招同林爽文拒捕時,林石再三勸阻,將林爽文藏匿山內糞箕湖地方,不許滋事。匪夥等復來糾約,遂決意聚眾謀逆。林石年逾六旬總在本庄居住,並未從賊打仗。得受偽職上年十二月內拏獲該犯,到營嚴行訊問,並將所供情節質之賊首賊目等,供亦相符。臣復查該犯林石雖與林爽文各庄居住,未曾從賊打仗,又有勸阻謀逆之事,但究係林姓族長未便輕貸,應從重歸入緣坐人犯內辦理。」

是福康安的奏摺把林繞、林石混淆了嗎?1788年林石虛歲60,年齡沒錯。《平台紀事本末》也有提到大里杙的族眾林繞,莊吉發<異性結拜與會黨的發展>據宮中奏摺等文獻整理出的台灣天地會入會名單中也有大里杙耆老林繞,是1786年入會,似又顯示大里杙的族長是林繞無誤而要侵墾霧峰北溝庄(吉峰里)、太平車籠埔庄等番界土地都須走草湖溪南岸經過阿罩霧庄,林石住阿罩霧比住大里杙近得多另林石的弟弟與姪兒們都葬在阿罩霧(1弟被水漂流失蹤),林爽文起事前2弟已死,顯然是住在阿罩霧;3侄10、20、21歲,他們應不會隨伯母林石夫人到塗城,再隨26歲堂兄嫂林遜夫人帶6、8歲稚兒到阿罩霧。

又林獻堂<先太祖石公家傳>:「康安語爽文曰;『汝一匹夫,敢謀大逆!豈無有阻汝者乎』?曰:『眾皆欲我為王,博富貴;唯族人某力諫不可』。具言其事。康安曰:『林某,誠善人也』。命釋之,歸其產,且與六品軍功。出獄之日,病卒旅邸,權葬於郡治之郊。初,被逮之時,產亦籍沒;及是,欲請歸,而官中索金萬元。時方經喪亂,力薄不足以賄;高叔祖棣公又持不可,謂中堂既旌我父之功,豈有複抄我產之理!遷延歲月,上下相蒙,而產竟不能歸矣。」可見福康安說的是林石無誤

大里《平和阪仔/銅壺林氏族譜》說始祖林簪於1745年16虛歲自林爽文故鄉阪仔來台,「乾隆五十一年,有大里杙土豪,林爽文倡亂,公止之,不聽。遂集鄉中子弟,協力拒守,不許越雷池一步」,林簪獲錄功行賞,追贈六品軍功職銜。大里族譜的記載竟與霧峰族譜的如此神似,林簪小林石1歲,林石18虛歲首次來台。另板橋林家也說林平侯17虛歲來台尋父。除了林爽文18虛歲隨父來台有官方文件可証實外,其他都只是祖譜(最不可信的〝文獻〞)的記述。林簪先拓旱溪(庄),後裔遷涼傘樹庄,但沒有文獻提過有林氏集鄉中子弟抗拒林爽文,只有大里杙族長林繞曾勸阻,但他也加入了天地會。林石、林簪、林平侯都是很有能力的人,為何在15~17歲就認定在故鄉沒希望而隻身冒死偷渡,且能付出可觀的偷渡費?筆者懷疑他們有可能是在外地自稱是(或子孫當他是)來台第一代的台灣年輕人。

◎林江開阿罩霧是誤傳?開庄的是林石(1754~1760年25~31歲間)?林石可能是台灣人? –2015

但林石是林江兒子的可能性也增加了,或許是林石來台後,把阿罩霧人變成他的兄弟–林江的兒子,開庄致富,後來外界就誤傳開阿罩霧庄的是林江。據柯志明的番界圖,1750年時阿罩霧仍是番界,1760年已不是,故林江1742年建立村落的可能性不高,但林石在1754~1760年(25~31歲間)開庄則有可能。但林石來自福建的疑點有三:(1)大多數人是把父母遺骸落葉歸根,很少有人會把父母遷葬異鄉,與故鄉斷絕,事實上林家連病逝葬莆坪的長房祖林遜都沒移回台灣。人應不會在31歲就確定將來不會鎩羽而歸、或衣錦還鄉、或告老還鄉、或歸葬故鄉,有聽說過有人回唐山把父母遷葬南洋的嗎?當時南洋可是比台灣還先進。(2)林石3兄弟都是在台灣娶妻生子,但依1730年規定「台灣流寓之民無妻室者應逐令過水」,單身者拿不到來台照單。而像林石這麼有能力的人(31歲前就開庄當族長)為何在17歲就認定在故鄉無望而須冒死偷渡台灣?(3)林家後代抄回的莆坪祖譜中,十三世以前的直系與旁系祖先大多生卒年與兒子名字齊全,但十四世卻只有林名江(出生時父已亡)與2位親兄,且2兄只有名字而無生卒年與兒子名。應不會是莆坪譜剛好只修到十三世,故筆者懷疑,會不會與前述的游氏族譜一樣,因資料與台灣的不合而被刪除了? 故筆者認為林石很可能來自台灣某個地方。

1956年霧峰(人口主要集中於乾溪東岸、北溝庄與坑口庄之間的阿罩霧庄)全鄉約有林姓1432*4=5728人佔19.3%(大里鄉1445*4=5780人佔28.5%),以255/850倒推回1893年是1718人,再以年增率0.4%倒推107年回1786年是1121人。林爽文事件時,阿罩霧庄應是有林姓數百人以上,才會被與另二林姓庄相提並論。而林石3兄弟家族在1786年只有(3-2) +(9-1) +2 =11男丁(19歲以上6人、4~14歲5人);第七代長房40人中有14人在1893年前出生,故1893年時林家只有1+14+14=29男丁(以此推估1956年林家約有男女200人、2000年約450人)。那林江開阿罩霧的說法是來自〝霧峰其他林家〞?還是來自〝霧峰林家〞但被轉述錯誤?
【參考】(1)伊能嘉矩《大日本地名辭書續編(第三)台灣》的說法:乾隆初葉(1736~1755)平和人林江率族人自大里杙南下向平埔族購地建阿罩霧庄。(2)陳炎正《略述大里地區開發……》:「乾隆初期,平和縣人林江、林受豚、林爽文等入墾大里杙附近一帶,而林簪先拓旱溪(庄),其後裔遂遷至本市鳥竹圍、東勢尾等地。乾隆十一年(一七四六)復有平和縣莆坪社人林石來台,……。」

◎開基史的重解–其實林石一直居住阿罩霧 –2015

筆者推測,莆坪人林江先帶來姓氏與籍貫,1750~60年間阿罩霧開庄後林石擔任官設族長(或許是原女族長的孫子),全族土地就登記在他名下(族人以為只是代繳租稅),而林石的父母、2位弟弟與姪兒們當然也都葬在阿罩霧。而為何不稱來台祖是林江?因真正的林江不是林石真正的父親,林江1750~60年到阿罩霧時,林石已超過21歲。另一可能是,不確定來自何處但以莆坪為祖籍的林石開阿罩霧庄(若他確曾被祖母家書召回則較可能故鄉在台灣),把自己的姓氏與籍貫給庄民,並以父親林名江(林江)為庄民們的來台祖。林石後來還越界侵墾番界內的北勢(坑)車籠埔、眉目義(吉峰里?)。林石被牽連喪命後,由長子的次子林甲寅接下200多甲土地(而非林獻堂說的在土地公座下拾得12金而營商往無不利,或靠伐木燒炭致富)。林家有拿回田產的可能,或至少拿到小租權,畢竟福康安曾說林石「與林爽文各庄居住,未曾從賊打仗,又有勸阻謀逆之事」,田產被抄太冤枉了,若有勸阻沒勸阻都同罪,如何鼓勵族人互相約束?林獻堂說因官員索賄而「遷延歲月,上下相蒙,而產竟不能歸矣」,乃是依林家在大里杙確無田產所作的推論,未必是事實。這就能解釋為何林石能一代致富,林甲寅又能一代致富。三、四、六房祖都葬在山邊(大苦苓腳、土地公坑、民壯寮邊),似乎均非住塗城,或許也全都回阿罩霧了,只是後來又全都靠阿罩霧提供的資金往外發展

為何林家要編造大里杙的奇幻漂流?或許單純只是林家子孫傳述時出了錯誤,其實是林石夫人帶兒孫從阿罩霧到塗城(1784年才開禁),後來長房又回到阿罩霧。但也可能是為了讓林石當來台祖,但因阿罩霧人都知道開阿罩霧的是林江(這是筆者假設的情境),而1750年後林江開庄時林石已超過21歲,故編出林家由大里杙南下〝加入〞阿罩霧的故事。

長房次子林甲寅獨留阿罩霧,享200多甲土地,而長房長子林瓊瑤遷柳樹湳庄(但卻葬阿罩霧庄後,以螟蛉孫傳衍),其他5房(含過房的二、五房)也都遷往塗城、番仔寮、太平重新發展(只有太平車籠埔有林石侵墾的75甲園無田),而且又很成功。看來很像福建盛行的〝結派認祖〞模式,會不會是幾個成功的墾戶結派,而為了解釋6房有5房沒分享阿罩霧土地,並讓林石當來台祖,而編出由大里杙南下的故事?但三、四、六房祖〝似〞都葬在林家田園附近,故林石生6子、4子再生多孫似應是真的,只是13孫50曾孫中有些可能是假的

◎平和籍林姓「三千餘丁」哪裡冒出來的?1829年平和縣也只有林姓1萬丁 –2014、2015

阿罩霧在1750年以前屬番界,到1786年已是烏日到霧峰10公里內3個林姓庄之一;大里杙在1721~50年間開庄,到1786年據說已有林姓「三千餘丁」,都是平和縣籍。是眾多林姓聞風而至?還是原住民就地「林化」?那時期到處都有新的庄出現,且很快就有數百、數千人,又常是同姓,而舊的庄的人也未見減少,那麼多消息靈通的人是從哪裡冒出來的?為何這麼多的庄能同時找到這麼多的同姓人來一起開墾?1829年平和縣有人口15.6萬,假設13.6%姓林(1986年的佔比64853/478318),有2.1萬,即只有1萬男丁。1788年大里杙成為廢墟,朝廷要求對林姓各犯三千餘人「必須搜捕淨盡不可使一名漏網」。1956年大里鄉林姓1445*4=5780人佔28.5%、霧峰鄉1432*4=5728人佔19.3%、太平鄉791*4=3164人佔19.2%,3鄉共14672人佔22.1%,大多是平和縣籍。以255/850倒推回1893年是4402人,再以年增率0.4%倒推107年回1786年是2871人,此3鄉林姓(佔全台林姓的1.86%)就已超過平和林姓2.1萬的1/10,尚不包括在林爽文事件中消失的,而全台另有52.7倍的林姓,很多也自稱是平和籍。

林獻堂的<先太祖石公家傳>寫於1936年,距1788年已148年,所記也是參考文獻與家族傳說,所寫的未必無誤。霧峰林家的舉人林文欽、三品道員林朝棟於光緒十九年1893在莆坪社修祠堂、設祭田,近來也年年有霧峰林家人去祭祖,但與其他去福建祭祖的家族一樣,錢也捐了、香也燒了、膝也跪了、頭也磕了、淚也灑了、酒也喝了、親情也敘了,什麼都做了,就是沒驗DNA(不過這也有點難,因為福建許多同姓村的父系並不純,姓氏是經過武力統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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